苍泽律师(苍南泽苍律师事务所)
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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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2 08: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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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听取原告诉求。
法官对被告做调解工作。
双方达成协议,并交付赔偿款。
5月25日下午14时,江苏省滨海县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法官徐新枝和法官助理赵凡淇、书记员董亚吉等一行,驱车20公里来到该县天场镇岭山村,上门调解一起泥瓦匠务工受伤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这是一起令人扼腕叹息的意外伤害事件,泥瓦工于某在邝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因脚手架断裂严重摔伤,导致腰椎断裂。因高昂的医疗费用,双方矛盾激烈。经过近两个小时的细致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款60万元。
承办法官了解到,邝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还有近百名泥瓦匠,没有购买农民工人身意外伤害险,类似事故时有发生。庭审结束后,法庭当即进行了宣传,建议他们主动投保,防范风险。(张宽明 施兆军 陈雷 文/图)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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